知多一點點(人名篇):夏娃

上回介紹了亞當,今次談談他的妻子——夏娃。
夏娃(Eve),是「生命」或「活著的」之意,因為她是「眾生之母」(the mother of all living),這名字是亞當起的(創三20)。亞當形容夏娃是他「骨中的骨,肉中的肉」(創二23)。
神是從亞當身上取出一條肋骨,造出一個女人。一方面,神覺得,亞當「獨居不好」;另一方面,祂要夏娃成為亞當的幫助,更是作配偶(創二18)。
這是人類歷史上第一宗「外科手術」,由神親自「主診」;祂要亞當有一個最相配的妻子,同時「急不及待」表明祂永恆的心意,因為夏娃正是預表教會,表明教會是基督的新婦,與主相配,永遠聯合,是極大的奧秘(創二24-25;弗五31-32)。
後來,始祖犯罪,神對夏娃的「宣判」,包括:(1)加增她懷胎的苦楚;(2)她必戀慕丈夫,丈夫必管轄她(創三16)。
雖然如此,但神充滿慈愛,祂發出聖經中首個預言,關乎救贖計劃:「我又要叫你(蛇)和女人彼此為仇;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。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;你要傷他的腳跟。」(創三15)「女人的後裔」就是主耶穌,祂在十字架上成就救恩,擊傷魔鬼的頭。
哈利路亞,榮耀的主已吞滅死亡,為我們復活、升天。祂是我們的真良人,我們要天天過佳偶的生活,與主晝夜同活。

作者:陳偉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