書籍選錄:《現在的事和將來必成的事》主的日子(3)

主耶穌為啟示錄作的分段證明教會在災前被提
「所以你要把所看見的,和現在的事,並將來必成的事,都寫出來。」(啟一19)
主在此就已清楚為啟示錄劃分段落:「所看見的」就是第一章所描寫榮耀之主的顯現;「現在的事」就是第二、三章關於教會的事;「將來必成的事」就是第四章到全書末章,是「現在的事」之後要發生的事。
對照原文聖經就更清楚了。中文如此的翻譯並不是錯,乃是為著行文簡潔,而且在翻譯過程中,翻譯者也沒有考慮到有人會提出這些錯誤的理論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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