活出新約的內涵(二之二)(余光昭)

主的恩膏

「他們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鄉鄰和自己的弟兄,說:你該認識主;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,都必認識我。」(來八11)

關於「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鄉鄰」,可參照約翰壹書。主的恩膏,即聖靈,會在凡事上教導我們。我們信主後,許多事情都不用別人指教,就知道什麼是對,什麼是不對,但在從前,我們不大察覺,也不大理會那些事。我們信主當日,沒有聽過很多信息,但之後能分辨對錯,但有時我們會「衝紅燈」,明明裡頭有聲音說不,我們卻去做。神很溫柔,也很關心我們,祂給我們恩膏。恩膏就是膏抹(anoint),我們心靈感受好像被抹一抹,但不像被打一拳,強逼我們不要去做。當然,我們不要恃著神很溫柔,就隨便「衝紅燈」,這樣對自己毫無好處。可能你信主前習慣說謊,但信主後想再說謊時,察覺到這樣做不好,就要快快叫主救你。其實不用「警察」在場監察,我們也知道「衝紅燈」會有後果。我們不用長老教導,也不用聽信息才知道,從早到晚,發生那麼多事情,怎能盡說呢?有些涉及較私人的事,你自己知道做了不好。你和主有個人的關係,祂關心你整天生活,所以你要敏銳聖靈帶領,你的心靈平安,你的靈與祂的靈和諧,才能體會祂的意思。你要聽祂話,否則你損失慘重。有些事情,一旦做錯,影響巨大。

雖然有主的恩膏教導,但你仍要聽信息。聖經說有些弟兄姊妹有教師恩賜,你要明白其中意義。你聽信息前要禱告,心與神近,與祂和諧,才能聽到祂的聲音。祂在信息,會向你解釋,開你心靈眼睛,所以最終是祂教導你。這是為什麼兩個人讀聖經,會有不同,因為其中一個有要的心,珍貴神的話,願意聽從。你若心裡不願意聽從,祂不會教導你那麼多。

很寶貴,主的教導是第一身、個人的教導,而且深入你心。有時我讀聖經,主的話會衝擊我心。祂開你心靈眼睛時,你會感受不同;開不開眼,完全是兩回事。1968年,我在山上看見教會異象,就是如此。那時我信主約八年,很愛主,看很多關乎教會的聖經內容。但我看見教會異象時,與我讀聖經,完全是兩回事。我更走近祂的心意,影響直到今天。我之前並非不珍貴教會,但實在相差太遠。

為什麼現在有些弟兄姊妹心靈不夠強、不夠被主吸引呢?就是因為心靈眼睛未開,未看見真相,只被眼見之事影響,沒有被眼不能見、卻是真實的影響。我每天禱告,求主開我心靈眼睛,也開弟兄姊妹心靈眼睛。你要有「要」的心,像大衛一樣,瞻仰、求問,有空間讓神教導你。很寶貴,我們都曾有「第一手」深刻的經歷。從前是神頒布律法,摩西領受,傳給百姓;今天是神自己指教你。律法不能吸引你,不能給你動力和深入的幫助,不能給你力量。律法有其用處,但有些人因此驕傲,自以為有律法,便知道許多事情,但重要是能否行出來。有些人受過高等教育,但品格如何呢?他所聽的,能否行出來?他怎樣運用那些知識呢?是否只為一己私利呢?可以說,若你不倚靠主,連神的話都幫不了你。


「你們查考聖經,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;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。然而,你們不肯到我這裡來得生命。」(約五39-40)

我們需要主,要親近祂。我們整個人生,需要祂多次救助。我們信主後,仍要因祂的生得救,需要祂救我們勝過試探,使我們心靈榮耀、勝利,越過難處。我們也要祂的教導,祂是我們各方面的供應。這新約,主是我們的保證,但你要不要呢?要多少呢?這與你信多少有很大關係。

有經歷的認識主

「你該認識主;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,都必認識我」:你信主後,心裡能認識神。即使有人說沒有神,任他口才多好,甚至你不懂怎樣反駁,但你心裡都清楚知道神是真的,因為你經歷過祂。未信主的人,不可能有那些親身經歷。主說從大到小,都必認識祂,這認識是心裡有經歷的認識,有深淺之分,所以我一直勸你們親近主,以致能更深認識祂。保羅說,他以認識主基督耶穌為至寶,這不是聽回來的認識,而是經歷上的認識,心靈與祂相交、接近的認識。保羅不是說知道父,而是「真知道父」(弗一17),意思就是很清楚,心裡很深知道,是有深度的認識。主在釘十字架前那晚,解釋這點說︰「認識祢獨一的真神,並且認識祢差來的耶穌基督,這就是永生。」(約十七3)

神內住我們心中

「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,寫在他們心上」:聖靈重生我們,住在我們裡面,繼續影響我們。基督在我們裡面活著,引導我們進入一切真理,一次次使我們更加了解真理,更被影響、心更渴慕。

信主後,我們裡面已不同了,石心變成肉心,與主最合得來,很認同祂的話,歡喜祂的話。將來在天上,一定不會覺得不夠好。地上的事,總有不完美,但在天上,即使有許多人,也不會有一個說主所預備的不足夠、不夠好,只會很滿意;而且,我們的心會與神的律法、神的話相符。保羅的事奉,是靠著神的靈,將神的話記下來,使人更深入明白。我多年來也是如此。新約的事奉就是靠著神的靈的事奉,不是靠人的口才。

約翰福音第十四章,詳盡說到聖靈永遠住在我們心中,又提到祂必到我們這裡來,與我們同住,事實上,父、子、靈都永遠住我們裡面。第十五章,說到主在我裡面,我在祂裡面,是最相近,好像葡萄樹與枝子,不是單單存在,更是和我有生機的聯合,供應我們。我們重生後,與祂生命相連,可以很近地享受祂。第十四至十六章,主多次談及聖靈方面,聖靈是真理的聖靈,要引導我們進入一切的真理,幫我將神的律法寫在說得很詳盡。

不再記念罪

「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,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。」(來八12)

我們的罪,神不再記念,不再追究,全都赦免了。主說,這杯是祂用血立的新約,為多人流出來,使罪得赦。盼望你看見,主在當晚心中充滿了這約,祂將要以死來立這約。祂在十字架上說「成了」!說明舊約已經完全過去了。

舊約成就不了什麼,那些只是牲畜的血。舊約是預表,惟有神兒子替我們死,流出寶血,才能擔當我們的罪。當晚,主對門徒說那是最後一次和他們吃逾越節的筵席。逾越節是以色列人最重要的節日,以往以色列人要取點血,塗在血在門框和門楣上,來遮蓋罪孽;但如今我們的罪孽是被除掉,因舊約所說的那實體來了!主成為人,為我們死,真正解決罪問題。試問牛羊的血怎能贖罪?但祂要藉眾多牛羊的血,使人留下深刻印象。這位主已經來了,流了許多血,並且要死,除掉你我的罪。

主是保證者,祂釘十字架時,向同釘十架的強盜保證,當天就能與祂同在樂園裡。使徒行傳第二章說,主升天,坐在神的右邊,又差聖靈來。聖靈來,是這約中很重要的事——父、子、聖靈竟住在我們裡面,成為保證!

活出和享受新約的內涵

主升天前,告訴門徒說不多幾日,他們要受聖靈的浸。這是真的,他們經歷厲害改變!例如彼得,他很愛主,放下一切跟從主,但他有很多不明白主的地方。主要洗門徒的腳時,彼得說要主洗他全身。主說要死,他說千萬不可!(若主不替我們死,我們多糟糕?)彼得對主有感情、有愛,這並非不好,但他不明白。主釘十字架前,他竟然不認主;然而,聖靈降臨後,他變得不一樣!五旬節那天,他竟引用約珥書傳講福音。他的心靈眼睛開了,有領受。後來,他被人逼迫,第二日可能要死,但他仍可酣睡,很安詳,後來天使帶他出離監牢。除了彼得,其他門徒都提升了,他們當然仍要倚靠主,但已經與昔日完全不同,這就是新約的效果。若你一直只是聽,卻從沒經歷主,你會如何?現在許多弟兄姊妹就是這樣,不夠親身經歷,或經歷不夠強,心靈沒有夠深看見,不夠被主吸引,以致容易被世上卑賤的事影響,難以牧養。

很寶貴,我們有盟約在身,是無限者與我們立的,遠超地上的約,卻是無條件的,只要我們去享受和相信。祂保證,若我們活出新約的內涵,定會享受得更多,而且會不斷進深,但視乎我們要、我們信、我們明白的程度有多深。這是永遠愛的盟約,無限者委身到底,正在等候。祂帶著這約,保證必定會成就,但在乎我想要多少。

神與我立了最美愛約

無限寶貴,神祢與我立了永遠最美愛約!
祢我都有盟約在身!主祢竟用祢寶血立了永約。
這是最美永遠愛約,是神永遠心意、愛夢,
這杯真是最甜美福杯,
阿爸與祢是我永遠最大福分!

這約堅定阿爸、主祢與我今生直到永恆,
永遠最深綁繫一起、綁繫一起。
更有主祢永遠為人,榮美真體,凹陷傷痕,
永遠宣示,散發愛光芒,作祢永遠震撼愛證。

亙古從祢至美心底,創發了這最美愛情,
我竟是祢亙古愛夢、第一的愛、永遠的愛、
終極至愛、祢骨中的骨。
祢更用祢榮耀真體和祢肋旁凹陷傷痕,
作祢永遠震撼愛證。
主祢揀定祢我永遠最深相屬,綁繫一起。

祢更設立愛的筵席,讓我一生常常享受,
明透祢愛,祢我一同在這筵席享受這約。

「祢我都有盟約在身」:主必不會背約,反而祂不住等候,渴想我們享受。今天,祂吩咐我們親自吃這餅、飲這杯,祂還有榮美的身體、凹陷的傷痕,永遠宣示、散發愛的光芒,是震撼的愛證。

禱告

「主啊,一切都湧流自祢最美麗心底。神啊,是祢自己創發了這宇宙最美的愛夢。我們每個都是祢愛夢中憧憬的主角!哈利路亞!阿爸啊,是祢最要我做祢親孩子!主啊,是祢最要我做祢至愛的佳偶!阿爸、主、聖靈,是祢最要擁抱我們在一起,成為祢最榮耀、恩愛的標本,無比永遠的家!這家是我們的家,竟也是祢的家!主啊,祢真的為我們從光出來,衝過了最不可能!竟然無限的祢,要揀定永遠為人,為著祢我這份情愛,祢永遠為人!祢顯明祢永遠委身在這份情愛中!不但如此,祢還留下那麼大、凹陷愛的傷痕,特別宣示我們在祢心中愛的位置!最寶貴愛的位置!和我最深聯合愛的位置!主啊,感謝祢為我們預備了這個祢親自設立的愛的筵席,祢是那麼珍貴與我們這份永遠的愛約,使我與祢、阿爸、聖靈最合得來,最相配!使祢的愛夢能完全成就,哈利路亞!主啊,太寶貴我們都最有分!是祢對我們個人的愛!我們都可以從心底經歷祢、阿爸和聖靈,很寶貴是祢從我們心底改變了我們!阿爸,我們真是祢賜給主的絕配、永配!主啊,祢為我們衝過一切最不可能,祢使我們每個都衝過一切阻礙我們享受祢的事。我們真的太需要祢!一生都太需要祢!太寶貴祢已經使我與祢今生、永恆都最深綁在一起!主啊,祢的愛得著我們的心。」

 

日期:2018年9月30日擘餅相交聚會
信息:余光昭
抄錄:Judy Lam

(本文未經余弟兄審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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